嘉義市政府為強化防疫作為,保障市民及機關同仁的健康並兼顧為民服務品質,調整嘉義市地政事務所部分業務服務內容,因應措施如下:
1.疫情三級警戒期間列入登記罰鍰可扣除期間:
土地權利變更登記之聲請,應於土地權利變更後1個月內為之,繼承登記得自繼承開始之日起6個月內為之。惟為因應COVID-19疫情嚴竣,若無急迫性之案件,建議於疫情減緩後再行辦理,因此於疫情三級以上警戒期間視為不可歸責於申 請人期間,得予扣除。
2.測量案件之現場施測延至6/14以後辦理:
在可維持安全社交距離及落實防疫規定情形下,測量案件收件、排程照常收件,惟現地施行測量,則協調民眾同意延至 6/14以後辦理。
3.暫停午休不打烊及各項到府服務措施:
為因應防疫優先原則,並維護洽公民眾與同仁安全,暫緩非必要性、緊急性之業務,以降低人與人之接觸,避免疫情擴 散。(期間至6/14止)
4.請多加利用線上申辦及跨縣市代辦代收業務:
疫情期間,呼籲民眾減少外出與跨域移動,若為急迫性之案件,可多加利用「線上申辦系統」或「跨縣市代收代寄服 務」,做好防疫,健康安全最重要。
※如須查詢土地相關問題,請洽嘉義市地政事務所(05)2246501服務 台或地政處地籍科(05)2254321轉3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