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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疫情趨緩 嘉義市游泳池有條件開放;社區大學與樂齡學習中心、嘉義市社會處所屬場館、社區服務據點積極整備下周後有條件開放服務

自5月中起因應三級警戒,游泳池、社區大學與樂齡學習中心、嘉義市社會處所轄場館、兒少社區服務據點、社區關懷據點暫停開放;現國內疫情趨於穩定,嘉義市政府在加強防疫管制措施的前提下,陸續有條件開放服務。
 
社會處處長林家緯表示,市府於本周進行整備,各服務場館、據點自8月16日調整為有條件開放服務並加強防疫管制措施。兒童、青少年及婦女福利服務中心、東西區社會福利服務中心、托育資源中心、彩齡夢享館等各場館皆依據「因應 COVID-19 感染管制措施指引」落實防疫工作,入館前一律採預約並需配合實聯制登記、填寫健康聲明書、全程配戴口罩、保持室內1.5公尺之社交距離,並禁止飲食。工作人員服務期間須全程配戴口罩,落實每日體溫量測及自我健康監測,針對活動空間及經常接觸的物品,每日皆定時清消。另兒少社區支持服務據點於開放實體課程前進行快篩檢測,並採梅花座,膳食正常供應,設置隔板或採分流用餐,每日確認兒少及其家庭成員是否有特殊足跡,減少接觸風險。
    
本府委外經營之長青綜合福利服務園區-長青園及再耕園本周進行環境清消整備,館場調整為有條件開放服務後,須配合下列事項:場館開放借用並遵守室內50人以下、室內社交距離1.5公尺、戴口罩、量體溫、實聯制等相關防疫規定;KTV維持不開放;長青學苑依據指引規定部分課程開放辦理。在社區照顧關懷據點方面,已請本市各服務提供單位,依據中央防疫指引先行填報「活動據點因應COVID-19 防疫管理查檢表」,社會處將派員至各據點針對查檢表進行輔導,輔導完成由各單位函報市府審定後始得開放服務,市府將另行公告已完成整備正式恢復服務之據點名單。
 
教育處處長林立生表示,社區大學與樂齡學習中心自110年5月15日起配合中央防疫政策至今,暫停開放時間已達2個多月,目前配合中央疫情指揮中心宣布調降二級,為維護市民終身學習之權益,本市社大與樂齡學習中心在教育部訂定COVID-19防疫管理指引下,適度開放實體課程,管控教室容留人數每人應達2.25平方公尺以上,人員管理應落實分班分流機制,妥善規劃學員進出動線,並加強公共空間的清潔消毒。工作人員(含教學人員)與樂齡學員如未施打疫苗或第一劑疫苗施打未達14天者,須有3天內快篩或PCR陰性證明,並每7天進行一次篩檢;所有進出人員皆採實聯制,落實人員每日體溫量測及健康狀況監測;室內課程及活動場域禁止飲食,經評估無法配戴口罩之課程應暫緩或調整課程內容。
 
另有關游泳池開放部分,嘉義市依教育部公告「游泳池因應COVID-19防疫管理指引」(草案)規定,自8月10日起游泳池有條件開放,一般民眾須採預約入場或人員造冊,進入場域範圍須全程佩載口罩(游泳時除外),業者也需明確區分會員、教學及一般泳客時段,並於大門入口處公告人數上限及指定時段;可開放1對1、10人以下團體課程,但教練需全程佩戴防水口罩或面罩。另不開放淋浴間及附屬區域如兒童戲水池區、冷熱水池區、SPA區、烤箱、蒸氣室等,以防堵疫情回升。
 
林立生處長表示,因游泳池難全程佩戴口罩,所以市府直到8月10日起,才配合教育部體育署防疫指引草案,有條件開放游泳池。其中教練、救生員及防護員若未接種疫苗或第一劑接種未滿14天者,首次提供服務前,須有3天內快篩或核酸檢驗陰性證明,且每3-7天定期快篩。除上開防疫重點外,業者須依教育部體育署公告之「游泳池因應COVID-19防疫管理指引」(草案)及相關防疫規定辦理;另經中央或地方政府核准之游泳選手訓練部分,須至本府指定之特定游泳訓練場地,其相關防疫指引則配合「游泳選手訓練因應COVID-19防疫管理指引」辦理。
 
黃敏惠市長請市民安心使用,市府提供之服務將確實落實各項防疫措施,疫情尚未消弭,請市民隨時注意疫情動態,外出全程配戴口罩、勤洗手、拱手不握手,保障自己、親友及周遭人士的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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