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3月20日起輕症或無症狀者,改為0+n自主健康管理,免通報免隔離,也不再發送居隔通知書,嘉義縣政府勞青處提醒,勞工確診仍可請病假,雇主不得扣發全勤獎金。
雖0+n取消強制隔離,改採自主健康管理,指揮中心仍建議有症狀在家休息,或症狀緩解 (退燒至少1天)後再外出;勞青處表示,勞工如果需請假休養,可以請普通病假、事假或特別休假,請病假於全年度30日內雇主應給予半薪,自確診後第0日及次日起5日內病假雇主不得扣發全勤獎金。
舉例來說,小芳3月21日確診後,因為是輕症免通報,也不須強制隔離,但身體不適想請病假休養,小芳可拿快篩陽性證明(如照片)向公司請假,且若小芳全年度病假尚未超過30日,請假期間公司應給予半薪,且不得扣發全勤獎金。
勞青處進一步說明,教育部考量學校多為近距離且群聚活動,學生快篩陽性可在「確診第0日及次日起」,請5天以內的病假,且不列入出缺席紀錄。如學生為12歲以下未滿13歲或國高中、五專1到3年級持有身心障礙證明者,家長在學生前述天數病假期間也可申請相同天數的「防疫照顧假」,雇主應准假,但可不支薪。
勞青處長陳奕翰呼籲,雖然疫情已逐漸趨緩,希望雇主仍站在關懷勞工的角度,給予勞工請假休養;如有相關勞動法令疑慮,可洽詢05–3620123轉8018、8023 嘉義縣政府勞青處勞資關係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