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衛生局抽驗清明節應景食品,針對市售春捲皮、餡料及全素類食品等食材,共抽48件產品,其中2件全素類食品標示有疑慮,產品來源為外縣市,已移請轄區衛生局釐清,其餘46件檢驗合格。
此次抽驗產品檢驗項目包含甲醛、硼砂、殺菌劑、防腐劑、規定外色素、二甲(乙)基黃及動物性成分等,48件產品中有2件全素類食品因分別標示「蛋素」及「奶素」,但經檢驗結果均未含動物性成分,經追查來源均為外縣市,業已移請轄區衛生局稽查釐清中。
衛生局表示,包裝食品宣稱為素食者,應於包裝上顯著標示「全素或純素」、「蛋素」、「奶素」、「奶蛋素」、「植物五辛素」等字樣,且如果產品含奶或蛋者,須於內容物名稱內說明,民眾在選購素食時,建議選擇有完整包裝的素食產品,除了注意產品宣稱何種素食外,並仔細閱讀包裝上的食品標示,看清楚內容物、有效期限、營養標示、廠商資訊等資料。
衛生局長趙紋華呼籲食品業者須遵循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 22 條規定,於食品及食品原料的容器或外包裝,應以中文及通用符號明顯標示於包裝,倘食品宣稱素食未依規定標示,將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可處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倘標示不實可處4萬元以上400萬元以下罰鍰。本次抽驗結果公布於衛生局網站供民眾參考,若有任何食品安全衛生問題,歡迎電洽嘉義縣衛生局消費者食品衛生專線05-3620613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