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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市萬安46號演習7月27日登場,請市民配合演習

112年軍民聯合防空萬安46號演習,7月27日(星期四)13時30分至14時實施30分鐘警報傳遞與發放、疏散避難、交通管制等演練;防空警報解除後結合民安9號演習綜合實作,整合災害救援(戰災搶救)及戰時災民收容救濟站開設等演練。
 
本市擇東區驗證「車停,人就近疏散」,實際進入防空疏散避難設施,行駛車輛聽聞防空警報時,靠邊停於安全處下車,駕駛、乘員聽從警察及民防執勤人員引導,就近進入防空疏散避難設施。 
 
本次演習市府印製海報、紅布條、客製化扇子及墊板等宣導品,讓市民輕鬆透過手機掃描宣導品上的QRCode下載「愛嘉義APP」後,點選「防空疏散避難專區」,迅速瞭解就近地區之避難地點、避難姿勢等相關資訊。另外為擴大宣導層面,至各學校發放宣導墊板供學生使用,使全民國防觀念向下紮根,讓萬安演習宣導趨近全方位。此外,為便利全民及各族群了解相關訊息,錄製「中、英、日、泰、越、印」等六國語言宣導短片,透過市府官網、臉書及各式媒體等多元化的宣導作為,讓市民、外籍人士、新住民及移工朋友掌握訊息,學習正確的防空避難觀念。
 
嘉義市政府表示,演習實施期間,在儘量不影響民眾生活作息原則下,演習地區內各公、民營工廠照常營運作業,但須關閉門窗及實施人員管制(臺灣電力公司不實施斷電措施)。
 
演習緊急警報發放時,相關管制措施如下:
一、行駛之車輛應即靠邊停放、行人就近掩蔽,並接受軍、憲、警察及民防人員引導,逕行防空疏散避難。
 
二、各機場、港口之飛機、船舶、鐵路、高(快)速鐵、公路及捷運車輛,均照常起降、靠離與行駛,其下飛機(船舶、車輛)旅客、接送親友與下交流道車輛,仍須實施防空疏散避難。
 
嘉義市政府呼籲,請市民於演習期間依防空演習實施辦法第12條規定,配合管制及演練,各相關單位先以勸導方式執行,如勸導後仍未配合者,可依民防法第25條裁處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請市民配合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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