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市議會三讀通過「嘉義市淨零排放永續管理自治條例」,成為非六都首個將2050淨零排放正式列入地方自治法規縣市,建立起淨零施政依據,向永續城市邁出一大步。淨零排放已成為國際共識,我國氣候變遷因應法前於112年2月15日公布施行,並將2050年淨零排放提升至法律規範。嘉義市政府以自治條例具體呈現自身施政的期許,以更積極的態度引領城市走向淨零,展現對城市治理行動的承諾獲得市議會支持。
黃敏惠市長表示,嘉義市淨零排放永續管理自治條例,展現嘉義市邁向淨零的決心與具體作為;永續發展是我們大家的事情,現在做的事會影響我們以後的未來,這需要大家一起來努力,這個自治條例有我們嘉義市全體市民的期待,今年以「新永續。出發」為題,讓我們一起朝永續發展啟程。
嘉義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李佳禾局長表示,考量到嘉義市城市特性,人口密度高,碳排放多以住商用電,交通用油為主,因此條例核心以能源及生活轉型為對策主軸,與轄內產業及市民關聯密切。政府優先推動住商節電、交通運具高度電動化,持續降低對化石燃料的依賴,同時打造電動化及無碳化運具的友善環境,並落實一次性用品減量,引導民眾更低碳且珍惜資源的永續生活習慣,這些改變也會減少空氣污染與極端氣候衝擊的影響,期許企業與民眾能在淨零排放道路上與市府一起攜手前行,共創「全齡共享 世代宜居」的嘉義市。
嘉義市政府配合氣候變遷因應法規範,採跨局處分工架構,結合嘉義市十大旗艦計畫「新永續淨零」內涵,由該府各局處共同研商並分工戮力推動淨零市政;該自治條例計有5章35條,立法重點包括:總則、溫室氣體減量、氣候變遷調適、推廣淨零永續及附則,並明定該市應於2050年達到溫室氣體淨零排放目標。
該自治條例推動亮點除推動之配套措施外,溫室氣體減量及氣候變遷調適亦入法中,展現與氣候變遷因應法一同努力推動決心;另有別於其他縣市,嘉義市率先推出校園零排放接送區,於未來規劃國小及國中增設零排放接送區,以不影響既有方式接送下,鼓勵採步行,低碳或無碳化的方式通學,建構低碳或無碳化運具的友善環境,並將淨零議題向下扎根,同時也提升了校園環境品質;該自治條例亦規範一次性用品等,以達減塑環保的訴求;並鼓勵轄區機關社區取得低碳永續或淨零等相關認證與公開活動溫室氣體減量等作為。